
上個周日從大嫂那兒得到幾張免費入場券,並約了幾位有聼歌的朋友去參加國民大學“新調子”的創作歌曲發表會。
雖然歌曲並沒有給我太大的驚喜,不過年紀輕輕的已經能有這種程度也算不賴了。
難以避免的,他們又是請那些喜歡遲到扮大牌的政治人物來主持開幕。又說了一些聼了厭膩心煩“政治正確”的話語。
本身當年也因爲覬覦某政治人物上萬元的“捐款”,我也不是屈膝做出虛與委蛇的動作?
辦活動時需要資金,沿街尋求小商家捐款數目不過爾爾。只要釣上一個政治人物,問題就簡單的多。當然,你請他來,阿諛奉承的話不可少,甚至一部分的錢也要花在買“紀念品”上。
我很清楚這些“捐款”並非政治人物腰包裏的錢。是政府每年撥出一定的款項供政治人物拿出去“捐”的。
這些錢不是政治人物的,是政府的;政府的錢,當然是人民的血汗錢。而這些“紀念品”又怎麽能屬於政治人物的?而政治人物又凴那一張臉皮手下“紀念品”?
學會辦活動,給機會政治人物來威風一下已經足夠給面子了。幹嘛還送禮浪費公款?








其实,买‘大人物’的纪念品好头痛。资金有限,但是纪念品要美观大方。大人物收到的纪念品也很多,因为太多,没有意义。
我还记得MMU的President说,一张充满感激和祝福的卡片比‘纪念品’更有意义。当然,不是每位‘大人物’都喜欢卡片,所以双方应该沟通沟通一下。
Comment by peisee — 12 February 2007 @ 11:26 am
你妈生你出来是你妈和你爸的功劳,为什么生日朋友会送你礼物呢?应该送给你妈。 :p
钱是政府的,但政治人物有得选择,那就是捐或不捐。当然主办单位也有权选择送或不送,又或者是请或不请。
Comment by Ken — 12 February 2007 @ 3:27 pm
当年我们都不懂事
都无知地崇拜大人物
后来长了知识以后
又不屑跟过去计较
也没有苦口婆心劝告学弟学妹
结果下一代又走上我们当年的路
继续无知地崇拜大人物
直到他们长大为止
Comment by 路人甲 — 23 February 2007 @ 1:06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