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詩傑

上個周日從大嫂那兒得到幾張免費入場券,並約了幾位有聼歌的朋友去參加國民大學“新調子”的創作歌曲發表會。

雖然歌曲並沒有給我太大的驚喜,不過年紀輕輕的已經能有這種程度也算不賴了。

難以避免的,他們又是請那些喜歡遲到扮大牌的政治人物來主持開幕。又說了一些聼了厭膩心煩“政治正確”的話語。

本身當年也因爲覬覦某政治人物上萬元的“捐款”,我也不是屈膝做出虛與委蛇的動作?

辦活動時需要資金,沿街尋求小商家捐款數目不過爾爾。只要釣上一個政治人物,問題就簡單的多。當然,你請他來,阿諛奉承的話不可少,甚至一部分的錢也要花在買“紀念品”上。

我很清楚這些“捐款”並非政治人物腰包裏的錢。是政府每年撥出一定的款項供政治人物拿出去“捐”的。

這些錢不是政治人物的,是政府的;政府的錢,當然是人民的血汗錢。而這些“紀念品”又怎麽能屬於政治人物的?而政治人物又凴那一張臉皮手下“紀念品”?

學會辦活動,給機會政治人物來威風一下已經足夠給面子了。幹嘛還送禮浪費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