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東西, 叫做 “Reference”, 在唱片界裡面, “Reference”的意思,
就是說, 現在有一個歌手要出專輯, 他走的路線是偏向李玟路線的, 也就是說, 他要唱R&B的慢歌,
再搭配有點sexy感覺的舞曲. 然後他們製作人就會去尋找類似這些適合他的路線的歌曲. 把這些人家唱過的歌整理出來, 寄給那些”利害”的做詞做曲人, 叫他們把那些歌的感覺甚至旋律 “抄”出來.
但是”抄”的同時, 還要弄到不太像哦, 不然被發現會被人家告!!
華人的唱片市場一直以來都是在這樣做唱片的! 可想而知, 久而久之這個風氣一直蔓延下去.
音樂還有突破性可言? 抄來抄去, 歌手的獨特性不斷重疊, 造成了歌手不斷的被泡沫化.
誰都可以唱誰的歌, 誰都可以取代誰了. 這樣的東西我們可以叫它做 “專輯”嗎?
它已經不是一個”專”屬於任何人的”輯”了. 請問這樣的專輯還有什麼購買價值呢?我個人覺得, 這樣的東西, 買不買正版又有什麼差別呢? 做唱片的人怪人家去買盜版. 他們自己還不是一直在重複的盜取別人的歌曲idea?
難怪那些所謂的“創作”,那些所謂的“新歌手”,那些所謂的“新秀”樣子都一樣一樣的。
他們不止曲風一樣,連造型模樣和動作也一樣:
什麽李吉漢、什麽林宇中、什麽飛輪海、什麽方大同,還有我那個同學Quincy陳仁丰… 他們的頭髮一定要有些亂,頸項一定要吊銀色的項鏈,一定要耍酷。
聽到他們的“最新創作”就好像吃了一整個月McD或KFC後那般膩。
看看美國的樂壇,連1990年出道的Mariah Carey也得慢慢退下,讓位給Lumidee、Justin Timberlake、Timbaland、Jay-z…
反觀在1982年就出道的劉德華、張學友竟然到今時今日都還金身不死。十多年前的張信哲和許茹芸竟然還能出“新歌”,更糟的是…… 他們的歌還有能力上“流行榜”!>.< "

若是在美國樂壇,陶喆的十年前的曲風早已經不能再賣了。中文樂壇到了今天還能出現方大同!抄襲的竟然是十年前陶喆的曲風!
連專輯封面也要copy! … 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