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在MY FM聽到張棟梁的新歌《遊戲》的編曲和歌詞大意涉嫌抄襲Justin Timberlake(賈斯汀·提姆布萊克)的歌《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張棟梁 - 《遊戲》
Justin Timberlake - What Goes Around…Comes Around
我和康的對話:
我:這首歌紅了過後一定被人起訴抄襲。
康:你休想,那些臺灣人那裏有聼Justin的歌?
我:Justin那麽紅,怎麽會沒有人聼呢?
康:那你去找看有多少個臺灣人聼他的歌吧!
康:中國人?臺灣人?我打賭他們只聼過他的名字,沒聼過他的歌!他們認識Justin是因爲他是卡梅倫·迪亞兹(Cameron Diaz)的前男友還有通過布蘭尼(Britney Spears)那個X婦認識的!
附言:有很多小妹妹都在罵我,說我不應該傷害她們的偶像。即使買了版權製作單位也必須將原曲公開,這是對作曲者的基本尊重。
這些罵我的小妹妹心理只有偶像。她們對音樂、知識產權並沒什麽認知,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們的“護主”心態已經掩蓋了理智。








哇..被摆上台了..
Comment by iplaywithheart — 26 May 2007 @ 1:31 pm
应该是买了版权。
Comment by moo_t — 26 May 2007 @ 4:42 pm
就??????樣?
詞曲????樑寫??
?樣??????樑身?
要怪?要怪那譜曲?!!
Comment by nic — 26 May 2007 @ 9:52 pm
抄袭?
那你吃饭不也是抄?
拉屎也不是抄?
那你也别吃别拉了..
好么??
笑死人了,SB
Comment by chobits — 26 May 2007 @ 9:56 pm
真是笑死人了,栋梁红了就眼红啊?发神经的家伙?>
Comment by xingqing2004ren — 26 May 2007 @ 10:01 pm
你是????
???容差那麼?
不是學音樂就不??便??
Comment by nan — 26 May 2007 @ 10:03 pm
怀疑你是马来西亚人吗?怎么自己贬低自己的人。。还是你妒忌人家那么红? 自己却一无事?..
Comment by lut — 26 May 2007 @ 10:04 pm
可能买了版权。改編成中文版。。只是没说而已。
Comment by me — 26 May 2007 @ 10:41 pm
你還真幼?.身為中國?卻說中國?那豈不是自己打自?
感覺?你有點崇?我希望不?畢竟,你是黃皮膚的
老實?看你的文?雖然說覺得你很無?但也覺得不關我事,你有嘴巴,你有思想
不過,你說你聽過全世界的流行音?還真想告訴你,你也太不自量力了?
與其道別人的不是,不如管好自己
總之,我覺?相信其他人也這麼覺得
只要作曲作詞的憑著良心說他沒抄襲,是真得靠自己的能力寫出來,那就是創?不管這個世界的某個角落有著同樣的東西,因為他是靠自己的靈感寫出來的
換做是你,如果你的創作被其他人質疑,你會不會傷心?這個世界那麼大,也難保會有些一樣吧?不然,為什麼你會說,這個人怎麼那麼像某個大明星?難到他們是同樣媽媽生的?
還有一?所謂棟樑的新嘗?是嘗試新的曲?因為他多數唱?都是抒情?
請你說話三?>
Comment by tatami_girl — 26 May 2007 @ 11:14 pm
是栋梁的新尝试没错呀~他之前可没唱过这种曲风的歌~
Comment by 嘉欣 — 26 May 2007 @ 11:18 pm
楼上的各位栋樑迷们,还是听了歌再说吧。稍安勿燥。
Comment by iplaywithheart — 26 May 2007 @ 11:20 pm
??歌?覺??相似?
上面??妹妹?好??
竟然???目崇???^^;;
Comment by ?? — 27 May 2007 @ 12:23 am
??歌?覺??相似?
上面??妹妹?好??
竟然???目崇???^^;;
Comment by ?? — 27 May 2007 @ 12:24 am
兩首歌感覺還蠻相似的
上面的小妹妹們好可怕
竟然那麼盲目崇拜偶像^^;;
Comment by 柳橙 — 27 May 2007 @ 12:27 am
哈哈,看来大家对“绝对新尝试”有了很深的误解。。。栋梁所说的“绝对新尝试”是因为栋梁没有唱过这样的曲风的歌曲,这是他第一次挑战这样的曲风,那说这是“绝对新尝试“有什么不对呢?
还有,说栋梁厚脸皮,那更是大错特错,因为栋梁又不是词曲的创作人,就算有抄袭,也不是栋梁的错啊?为什么说栋梁厚脸皮呢?>
Comment by vicky — 27 May 2007 @ 12:53 am
栋梁说的全新尝试,是因为他是第一次唱这种曲风的歌。栋梁不是创作歌手,他只是一个喜欢唱歌、用心唱歌的年轻歌手?
这首歌又不是栋梁写的,为什么要说栋梁是厚脸皮呢?
我没有听过賈斯汀的歌,但就算真如你所说是抄袭,那也应该是由曲作者负责,关栋梁什么事?如果你是有理智的人,应该懂得这个道理吧?>
Comment by lq10524 — 27 May 2007 @ 1:37 am
丢脸丢到家…抄袭就算了…还要唱到酱难听…
Comment by 鸟人 — 27 May 2007 @ 2:00 am
没本事就不要唱,干嘛要抄袭 ?
Comment by 死人 — 27 May 2007 @ 2:09 am
完蛋了。。小妹妹脑惨了。没药救。。你们的偶像不是什么都对的。。
(*@&#(*&@游戏。。@)*&@*#(&游戏。 。。
还是what goes around come around 好听点..
这里有没有漂亮美美,留friendster下来。
你是栋梁迷的话就给你新的尝试,陪你玩玩游戏。
我也一定狂点头说哪首歌好听的。就酱。。
Comment by 有狗 — 27 May 2007 @ 2:20 am
证明他不适合唱此类的歌。。
Comment by 偶像呕象 — 27 May 2007 @ 2:24 am
新尝试=第一次抄袭别人的歌? XDDD
Comment by 初体验 — 27 May 2007 @ 2:30 am
“后脸皮”很可笑,在某人发布这个抄袭消息的时候,难道不觉得自己的脸皮在悄悄加厚吗?试问什么叫抄袭?果真如此吗?那要真是这样,目前地球上的人类都是在抄袭喽!文字、语言那可是“老先人”的杰作和独创,有本事的话就另辟独径,独树一帜!或许你的“创意”不会让世人接受吧!原因很简单啊,因为大家都听不懂你的“创意”!哈哈
在娱乐界和各个行业中,“抄袭”是个怪圈,经常拿此来吸引世人眼球,真的可谓“高明”,成为百姓茶余饭后的调味品,即便如此,无所谓,不畏惧。至少懂得做人的道理吧,基本德尊重他人,都不知道,唉!可悲至极!简直让人无语!“既然来了,来者不拒”。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可是一盏凝聚强大能量聚光灯啊!相信一切都会好起来?
只可惜,某些可怜的人们就是眼红着急,只有采用这个唯一的“解决方法”。没吃炮早说嘛,多吃点就是啦;吃炮了不消化也早说嘛,促进消化的渠道多的很啦;鄙人可以为你提供很多参考!就看你虚心接受与否?
如果不是因为网络的飞速发展,恐怕几年前在互联网行业里十分时髦的一个词语“抄袭”还会再沉寂几百年。当今互联网行业中的可怜者真是太多了,看到有人稍有成绩,两眼就成兔子眼了,口水飞浅,说三道四,真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呀。殊不知“玩文字游戏,归根结底就是拼拼凑凑”!难道不是吗?
引用网络达人的一些话:马化腾说过“最聪明的方法是学习最佳案例,然后再超越”。当当网总裁俞渝也曾说过,她最欣赏的互联网发展方法是“抄袭”、然后“模仿”,最后升华为“创新”。抄袭是带着自我思考的抄袭,最终目的就是要超越,正所谓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互联网发展,抄袭又何妨?有必要这么大动干戈嘛!心平气和,微笑面对!现实如此,欣然接受吧!
再者说,何况张栋梁的作品是真实的。我们这些朋友坚信并继续为他加油!加油!加油?
Comment by sunshine — 27 May 2007 @ 10:07 am
白痴就是白痴…抄袭了他的歌迷还要讲酱多好话…真是没脑,脑贱下…可怜你们的父母….不会听歌就回家睡觉吧!!!收皮!!!原来张栋梁的歌迷都是不会听歌的白痴…..可怜下!!!悲哀的大马音乐!!!
Comment by 鸟人 — 27 May 2007 @ 10:59 am
只是編曲有點像,曲子都不一樣的。?
編曲的又不是棟梁,怎麽無緣無故的就說人家抄襲呢?
除了編曲,沒什麽地方相似啊。。。歌詞意思那些是靠曲子來譜的一般,編曲也是。。你如果說這歌抄襲,那你不是要說那個偉松老師抄襲?
一個人聼過的音樂有限的,就算編曲相似了,難道棟梁就非要聼出來麽?他又不是什麽樂評人?
而且所有的宣傳都只是說,這是棟梁的全新嘗試。樓大是不是太激動了沒聽到呢?
我覺得樓大你太激動太主觀了。。。先入爲主認爲我們華語樂壇都是抄襲。?
對,現在華語樂壇是很不景氣,不過也不見得人家西方的都好阿。?
現在西方還流行中國風亞洲風呢,難道說他們也抄襲我們的風格?
如果說曲子和歌詞抄襲,那真的沒得賴。可是編曲主要是風格的影響的,縂不能說所有一种風格的編曲都互相抄襲麽?
我知道樓大你想說西方音樂好,我本身也聼西方音樂的。確實目前西方音樂做得比我們出色,不過不能一竿子打翻船,難道我們華語樂壇一無是處了?如果真的一無是處,專輯不應該都賣不出去?一個地方人有一個地方人的欣賞指標的,就像現在韓國音樂這麽紅,可是我從來不聼,因爲我不喜歡這個風格?
所以樓大你應該對事對人寬容點。?>
Comment by 流川紫芸 — 27 May 2007 @ 1:13 pm
Justin?知?~並??為他?緋?~他?????很?
硬是要說??歌??戲?出??一?曲風是不公平?
?調???似之?~但並完全一?
許???人~???偶?????創作人
對音樂都??定?度????貢??
?於???批評????己?入一種單???考模?
也??己?謂?”???quot;流於浮?
Comment by Jercy — 27 May 2007 @ 1:38 pm
鎺~{%e~}彈~{d:~}嬪疄鍚~{’o~}紝nicholas teo鐨勬瓕~{h?7c~}傘傘?
鐩~{2g~}洰鐨勬姢~{d8;f~}湁鐢~{(e~}挬~{o
Comment by veeking — 27 May 2007 @ 4:31 pm
首先,
你怎样确定你的判断是100%正确的?
专业评论者能够以公正客观的看法和充足的理由一针见血指出真正有抄袭的作曲人。而对曲来说,“抄袭”的真正定义是什么?相信“对音乐和知识产权有很深认知”的部落格主人应该很清楚吧?有多少个同样的音节才算抄袭呢?你应该也知道吧?
“即使買了版權製作單位也必須將原曲公開”
没有所谓的“原曲版权”,哪来的“公开”?
除非你能让的作曲人亲口承认“我有抄袭”!
“她們對音樂、知識產權並沒什麽認知”
你的评论方法很主观,所以你“可能”也没有评论者应有的信誉来让大家信任你所说的东西。
还有,你不能评论所有的人,除非你是专业的。
“爲什麽中文歌一直沒有新曲風?”
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值得去研究的。曲风是作曲人的决定,你觉得“没有新曲风”也应该去请教中文作曲人。
“這些罵我的小妹妹心理只有偶像。”
这并不一定。
“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她們的“護主”心態已經掩蓋了理智。”
有些人是这样,但不是你所说的“全部”。我很不赞同你一竹竿打翻整艘船的看法。
总结:你只是对你评论的东西存有偏见。
Comment by ppipu — 27 May 2007 @ 5:19 pm
i m justin fan, and i like this song very much. but after i listening to dong liang song, i think this both song are totally different song. the feeling oso totally different. in this world there is too many songs, so sometime, some songs might look a bit alike. just like there are some ppl in these world who look very much alike, but u canot blame them from that. somemore these two song are two different song, i dun think that there is any wrong wif it!!!
( i just formatted my com. so canot type mandarin…)
Comment by justin timberlake fan — 27 May 2007 @ 6:02 pm
如果排除唱风,可以说两首歌的旋律都非常接?
不过我不赞同楼上那位的说?
你的意思是,只有专业才能评论吗?
那么我们都应该封口,连自己的意见都不能说?
我相信大家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如果他说的不是事实,那么为什么要那么大反应呢?
不专业的就不能评论?然后就形成一言堂?
还有,楼上的几位,尤其是chobits
我只能说,你真得很幼稚,简直就是为了反击而反击,还进行人身攻击。。?
就这样,我虽然不是专业,可是我也曾涉足这行?
只能说,东西方都各有抄袭,看抄袭的技巧高明与否?>
Comment by 无为 — 28 May 2007 @ 12:01 am
身为马来西亚人,真是觉得丢脸。
Comment by chowsc86 — 28 May 2007 @ 2:12 am
uncle 你很“红”也!!!
Comment by chen jie — 28 May 2007 @ 3:46 am
丢脸丢到家…抄袭就算了…
还要唱到酱难听…
他的歌迷还要睁眼说瞎话…白痴!!!
回家卖番蜀啦!!!
可怜你们的爸妈…悲哀的大马人…
听歌听到酱没品….
果然是Malaysia Boleh..
下衰18代!!!!!!!!!!!
Comment by 鸟人 — 28 May 2007 @ 12:12 pm
回复:xingqing2004ren
真是笑死人了,栋梁红了就眼红啊?发神经的家伙�?
你才是发神经,他哪里红??
你来红就有!!!吐!!!
Comment by 鸟人 — 28 May 2007 @ 12:15 pm
你才是发神经,他哪里红??
你来红就?!!?!!
Comment by 鸟人 ?28 May 2007 @ 12:15 pm
—————————————–
他不红,难道你红啊?白痴!超级超级大大汗奸!真的是没药可救了?>
Comment by xingqing2004ren — 28 May 2007 @ 9:38 pm
大家不要来这里留言啊!免得增加他博客的人气,其实他的博客人气不高的,他是引咱们来这里留言啊!
Comment by xingqing2004ren — 28 May 2007 @ 9:40 pm
哇!uncle,你的部落格真的是红了!
Comment by 家勤 — 29 May 2007 @ 9:18 am
你的部落格都很红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无法说谁对谁错!張棟梁没错! Justin Timberlake 没错!歌好听就好!
Comment by 好好 — 29 May 2007 @ 11:31 am
你们真是很有品啊.人家红了就那么嫉妒那么羡慕啊.在这里发一堆莫须有的东西就把人送上断头?是不是可怜自己博客没人气就想借此来增加人?如果是的?那么你的目的就达到了.踩在别人伤口上开怀大笑就是你的作风.难道我有说错?你自己个人的意见凭什么就正确?到底有没有抄?你又不是他的贴身随从你怎么知道?你很会添加莫须有的罪名给人家?要是在古?你可能都可以把一个皇帝踢下来自己统治?这样的昏?恐怕不用一天就被人踢下台了?你自己好好想想吧.若你认为自己没有?那我有什么办?这恐怕本身就是你的素质吧.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
Comment by F — 29 May 2007 @ 4:41 pm
没错,你们这些自认为自己懂音乐的人真是聪明啊.往往是自己在某方面缺陷然后就认为自己那一方面很好.我们才懒得跟你们废话.不懂音乐,就回去多学几年.你们当自己就很有才?你要想骂人就否定马来西亚?那我想骂你是不是否定你们全家再否定你们全国人民?我才没那么没品.我相信你们国家的人,但我不认同你.你可以放肆的发表你的言论我没有权利阻止你,但作为随意伤害人的凶手,有良心的人都不会原谅你.你有什么权利说他抄袭?你是他什么人?他又有什么义务要做什么事情都向你报告让你知道?你们不懂音乐就不要在这里说这些那么没有水平没有证据的话,我不笑你,但我不能保证其他人不会笑.若你听不进也看不进,那你就继续我行我素吧.因为,你已经不是有人品有良心的人了,我何必再跟你废话?只因为现在还没有这样看待你?>
Comment by F — 29 May 2007 @ 4:51 pm
奇怪以前老师都会讲抄袭是不对的
可是这里好像很鼓励人家抄袭酱
Comment by vavajiao — 29 May 2007 @ 5:40 pm
两首歌截然不同嘛?怎么抄袭呀??
你们不要乱说,永远支持栋梁!!!!!!!!!?>
Comment by 柠檬果冻 — 29 May 2007 @ 6:54 pm
歌词大意抄袭?开玩笑吧,根本就不一?
游戏这个曲子又不是张栋梁作的,和他有什么关?
这两首曲子在编曲和风格上像一点而已,旋律像很正常,有可能作曲人借鉴了一下,这是常有的事
不要以为听了西洋歌,好像就可以发表不确切的言论,甚至批评整个马来西亚?>
Comment by endeavour — 29 May 2007 @ 7:38 pm
他不红,难道你红啊?白痴!超级超级大大汗奸!真的是没药可救了?gt;
Comment by xingqing2004ren ?28 May 2007 @ 9:38 pm
—————————————
够你白痴…什么汗?
神经?..
可怜你…悲哀?..
烂人听烂?!!
Comment by 鸟人 — 29 May 2007 @ 9:26 pm
我们不是为了别人而活啊!管别人怎么说..
Comment by waipeng — 29 May 2007 @ 10:06 pm
你以为你是谁!那有知个说栋梁抄袭,你这个大白痴????混蛋所有骂栋梁的人都是大白痴?你这个鸟人讲话不要那么?小心有报应???
Comment by 支持栋梁的人tRacY3250 — 29 May 2007 @ 10:09 pm
to all nich teo fans:
come on~~~~
pls accept the facts!
this song is really a damn lousy copy!
shame !
Comment by veeking — 29 May 2007 @ 11:23 pm
一个两个无知的粉丝护主护到这么白痴,
连基本的“版权意识”都不懂就来和人争辩抄袭这个课题,
还放出那么多无聊&无知的例子来证明抄袭是对的~~~
请自己参考甚麽是版权过后才来和人争辩,
连抄袭甚麽炒饭啦衣服啦语言啦都说出来,
真的是为那些无知又不肯加强自己的白痴粉丝感到好笑^o^
最后,
hacer的blog,
他完全都没有说到nicholas涉嫌抄袭,
他是说nicholas的《游戏》涉嫌抄袭justin的歌,
是你们自己对号入座,
自己认为nicholas抄袭然后跑来大骂~~~
笑死人了~~~
最后,
那些认为所有一切是巧合的,
是你们聋的?
还是耳朵头脑已经无法function了?
只能认为你们完全不懂音乐,
只是会听歌的音乐白痴,
相似度如此高的这种编曲都叫巧合,
那你可以去买乐透了~~~
肯定中~~~
结论,
nicholas的“一些”粉丝真的是为了nicholas,
真的是可以写出一些侮辱自己人格&智慧的东西,
他也应该多点呼吁自己的粉丝多点学习,
以免出去外面下衰自己囖~~~
^o^
Comment by 丑人多八怪 — 30 May 2007 @ 12:08 am
nicholas的粉丝真的都是吃大便长大?..可怜下…
Comment by 鸟人 — 30 May 2007 @ 1:21 am
支持栋梁的人tRacY3250,他有你的支持还真悲哀…
下衰我们人类…黑白不分,心理变?可?哈哈…
幸好是张栋梁的fans,直接拖衰?..哈哈…
Comment by 鸟人 — 30 May 2007 @ 1:24 am
http://chinese.cari.com.my/myforum/viewthread.php?tid=878977&extra=page%3D1
哈哈..这里还有很多批评,快来?..
Comment by 鸟人 — 30 May 2007 @ 1:28 am
张栋梁还是唱回属于他的芭辣情歌好了
好过这样丢人现眼
不过继续装白痴去演呕像剧也okay
Comment by chowsc86 — 30 May 2007 @ 2:18 am
我很支持作者本人,问题不在于某位呕像,而是亚洲流行音乐真的很垃圾,尤其新马港台中文音乐。以及东亚连续剧也不如英美连续剧有意思、有内容、有思想?>
Comment by 第五次索尔维会议 — 30 May 2007 @ 1:33 pm
好听??就是模仿?不好??话就??袭。。?得?小妹妹?骗?了其他人?。。模仿???好。。只?太??,而?没?比???好听?。就?失败??>
Comment by sc — 30 May 2007 @ 2:56 pm
真是不堪入耳!!!
Zhiwei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 this Nick Teo really sucks!!!
Even the falsetto part go and copy Justin Timberlake!!!
Eat shit lah!!! Disgrace to Malaysia…
Comment by xweing — 30 May 2007 @ 6:39 pm
盲目的栋梁歌迷们:
收皮啦!!
明白什么叫”涉嫌”吗?不用酱大反应啦,又不是在讲你妈。
Comment by 中间人 — 31 May 2007 @ 3:41 pm
29楼,
我可没说这句“专业的才能评论”哦~~
我说的是:部落格主人说的东西都没有一种能够让人折服的理由。谁都能评论啊,不过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他这么认为。明白吗?
还有,敢PO在部落格就要接受别人的批评,除非设定comment is unabled,那就没人能说话啦。
我是觉得很奇怪,这里根本就不是以理据争,给人的感觉只不过好像在针对“粉丝与偶像”的话题。所以在骂栋梁粉丝的人也应该不算是理智,也不是针对原有话题来讨论的吧?
大家留言也不过是对部落格主人所说的东西存有疑问,想了解他这么说的原因。但他却好像完完全全拒绝了所有人的意见,只以自己为中心,要所有人去相信他。要知道,想要人们相信,就要以理服人。
所以我想说,这么激烈的争执下来是不会有结果和一个平衡点的,只是当作争吵的地方罢了。
Comment by ppipu — 1 June 2007 @ 8:37 pm
go f ck yourself, i was wondering did you really listen to Justin’s song, i mean i listen to his songs and like his songs too. however i think that your point of view is very unfair to Nicholas Teo because first of all,no matter what, he put a lot of effort into the songs,and second of all, to me these two songs are totally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i mean do you have actual evidence or proof saying that Nicholas copied Justin? If you don’t have it, just shut the fuck up!
Comment by alicelu — 2 June 2007 @ 8:38 am
Totally diffrent? my god!
明明已经放在这里给你们去辨别却还辨别不出,实在是难过。
发现原来喜欢冻粮的都是不会听歌的人,甚至是音痴,所以他们永远都没有发现歌曲问题所在,他们发现的问题就是那些指责他抄袭的人。
Comment by Iceace — 2 June 2007 @ 4:01 pm
???这麽激?吧
你讲话???不??别?
歌?词都不是他?作?
还?你都说是”涉??袭”
还没确????就请?不???快?结论
就?他???襲?不?你??
你?空就管?下??已????
??,講話??????
你????去???
Comment by hayhay — 2 June 2007 @ 6:25 pm
到底游戏的作曲人是谁…??
Comment by 鸟人 — 2 June 2007 @ 9:20 pm
anyway,LZ我支持你,因为我一听到《游戏》第一个反映就是抄袭!
Comment by George — 3 June 2007 @ 10:38 am
基本上是人都知道那个叫抄袭
抄袭就算了
唱到。。。。。。alamak
我都不想讲他
Comment by 蛇人 — 4 June 2007 @ 7:16 pm
抄袭其实到处是,司空见惯,但就算张栋梁抄袭,他都不会唱到比justin timberlake好听啦!
Justin Timberlake可不是盖的,他简直是当今无可否认的绝顶唱将兼万人迷!
如果是要拿张栋梁要和justin比,又或者张栋梁要学justin来变所谓他这专辑的“王子”,屁啦!我看他要回老家大马这里来天天唱山歌多十年吧!
有时不是说他是大马歌手就麻木自持啦,又说什么中国人说回中国人自己人打自己人啦!哈喽!现在不是战争,是乐坛,没实力就排后排去,你是有实力就自己创作搞点成绩出来,才出了几张专辑,有几首好听的歌就以为红了,歌迷们不要天真啦!要长红不是这回事的!看看人家justin挨了多久才有今天,张栋梁哦。。。小弟弟还是慢慢来吧!
Comment by 匿名 — 5 June 2007 @ 3:56 pm
操你妈个B.你她妈的是想冲你blog的人气吧.知道栋梁红就来说?好让fans们都来你这评论和增加人气.他妈的个贱招呀~~~.丧失天良了你?你他妈的是个shit.操死…王八蛋你他妈的给我识趣点.叼~~~~
Comment by Anonymous — 10 June 2007 @ 3: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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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你妈个B.你她妈的是想冲你blog的人气吧.知道栋梁红就来说�?好让fans们都来你这评论和增加人气.他妈的个贱招呀~~~.丧失天良了你�?你他妈的是个shit.操死…王八蛋你他妈的给我识趣点.叼~~~~
Comment by Anonymous — 10 June 2007 @ 3:05 am
可怜你老母老爸生到你这种整天只会操来操去的种马,
也再次显示出你这种栋梁的歌迷水准低到连无赖都不如~~~
怪不得栋梁在什么颁奖典礼都永远与“实力”奖项无缘,
原来和自己的歌迷水准一样~~~
:þ
Comment by 张栋梁 — 11 June 2007 @ 3:49 am
盲目支持者很多哦。。?
没眼看。。。去继续支持吧~~
支持抄袭吧~~!!
让最后乐坛最后像巴刹买菜酱。。。来来去去全部都是抄来抄去的东西。?
为我的偶像和名字justin。。感到他妈的可悲。。?
被抄袭到酱残酱惨。。?>
Comment by justin — 13 June 2007 @ 12:20 am
http://youtube.com/watch?v=kI5GzyLnptE
社会记录 - 花儿抄袭案
Comment by IceAce — 18 June 2007 @ 12:42 pm
我挺你,那種無知的追隨者就由她們繼續下去。她們在追的根本就是一種“包?“,裡?是沒有精神,沒有想法的。?在的主?音樂越來越?悲了,而他們?永?被蒙在鼓裡。
Comment by 艾立克克?普頓 — 5 July 2007 @ 5:40 pm
你说话不要太果断,无所谓抄袭不抄袭,音阶就那几个,颠过来调过去的不就还是那几个,很难都一点都不一样,再说了就算真一样,有相同的灵感也不见得不行呀?>
Comment by lemon宝宝 — 25 December 2007 @ 7:44 pm
上面?’一只鳥和狗'’的發言很有趣,現在才發現他們原來他們都是動物類…嘻嘻!好好笑哦!鳥人是什么鳥?無能鳥還是小鳥?狗..?.哈哈!說什?’唱到這么難聽'’,我看啊,說這句話的人真是可悲啊,唉!!!還罵人?’來紅'’最好有一天,這個事發生在你身上,給你變成,?’?’沒鳥,要來紅沒的來?>
Comment by comments — 25 December 2007 @ 7:56 pm
妈的 。。fuck u lar…
你也有自已喜爱的偶像。。。
干嘛要说别人的偶像。。。
如果你觉得做马来西亚人很丢脸。。
那你就不要做啦。。。
也不要做华人,。。。
妒忌就妒忌。。。妈的。。。
Comment by jennifer — 14 May 2008 @ 11:47 pm
?是?灣???不是justin?誰????張棟??誰??
Comment by shinichi — 22 September 2008 @ 7:13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