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與一位熱血青年聊關於Raja Petra被扣押的事件。
他不滿民眾憑著政府過去侵犯新聞自由的不良記錄就評定Raja Petra沒有犯錯。
他認為“群眾憑著對政府的過去印象就批判政府這次是在侵犯新聞自由;我則批判民眾憑著政府過去侵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不良記錄就認定Raja Petra沒有犯錯。”
這句話感覺上沒錯。
不過若問我支持哪一方,我還是支持民眾的批判精神。
為何?
因為民眾(The governed)把權力交給了政府(The governor)。政府是權力游戲裡受惠的那一方,它就必須受到民眾的問責,更必須檢討自己為何會給民眾這種壞印象。
我還找不到足夠的理由來站在政府(The governor)那一方,去批判民眾(The governed)。
Raja Petra是否有“煽動”?誰又被“煽動”了?我們還是交給法庭去裁決吧。
eh!!! 等等。我忘了問…… 我們的司法制度可信嗎?判決會公正嗎?








One question: Why Sedition Act?
Comment by SK — 7 May 2008 @ 3:48 pm
赞同,不是因为他说出大家的心中话就没有犯罪。任何一件正在法庭中被审讯的案件,都不应该由民众公开裁决嫌犯是否有罪。这样才不会影响司法精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在未定罪前嫌犯皆无罪。
Comment by 黄明辉 — 7 May 2008 @ 5:18 pm
既然被怀疑有罪了。。。就应该被接受审判。。。至于司法制度可信与否。。。人民心中自有一个答案。。。就算判决真的不公正。。。牺牲小我。。完成大我。。。也不一定是一件坏事。。
Comment by TVC — 7 May 2008 @ 6:16 pm